青浦区爱卫会关于转发市爱卫会《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进一步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深入开展爱国
卫生运动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青爱卫会〔2008〕7号
区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各镇、街道爱卫会:
现将沪爱卫会(2008)6号《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进一步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区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各镇、街道爱卫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全区要根据全国爱卫会《决定》和上海市爱卫会《通知》的精神,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区“1870”规划建设,围绕巩固国家卫生区和建设健康城区整体工作,全面推进青浦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建设健康村政府实事项目,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促进我区农村综合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
附一:市爱卫会《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进一步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定〉的通知》
附二:《全国爱卫会关于进一步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定》
青浦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