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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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实施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稿日期: 2007-06-22

 

索取号:QG2901000-2007-011  发文字号:青爱卫会﹝200711   发文日期:2007-06-14

 

各镇、街道爱卫会,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推动我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深入发展,经《规划》实施部门研究,制定了《规划实施部门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措施,保证《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实施部门工作职责
                        

 

 

                                          青浦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青浦区健康促进委员会

 

                               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青浦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实施部门工作职责

一、区卫生局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工作协调、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本区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负责农民重大疾病的防治和基本健康知识的健康教育;

5、负责重点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

6、负责推行“人人测量血压”和高血压病的动态管理;

7、负责本区无烟医疗机构的创建和巩固工作;

8、组织制定本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关工作的技术监测和评估方案。

二、区爱卫办

1、负责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控制有害生物的密度;

2、负责组织开展健康村建设和评选;

3、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除陋习,践行公共道德”的活动;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绿色人生”活动;

5、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人人测量血压”和“人人掌握救护技能”的活动;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监测和评估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

1、参与制定本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

2、协调并督促有关宣传机构加强对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宣传和报道。

 

四、区教育局

1、结合“健康校园”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包括外来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健康习惯;

2、负责无烟学校的创建和巩固工作。

五、区农业委员会

1、负责开展“清洁家园”行动;

2、负责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推进我区绿化林业建设;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六、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

1、督促、指导广播电视机构积极宣传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意义和任务,传播科学的健康理念和健康知识;

2、督促文化艺术部门组织、指导基层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宣传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3、指导电影管理部门放映与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有关的科教片和故事片,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

七、区市政管理局

1、负责推进村容整洁达标建设,完成市级村容整洁村创建任务;

2、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清洁家园”行动;

3、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加大绿化建设力度,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八、区水务局

负责继续开展“千河整治”行动,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负责组织农村婚育健康服务;

2、负责会同区卫生局普及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知识;

3、负责会同区卫生局、教育局加强优生优育(包括0-3岁婴幼儿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十、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负责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

十一、区体育局

1、负责进一步完善农村健身体育设施的建设;

2、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群众性健身体育活动,引领农民科学健身。

十二、共青团青浦区委

1、会同区卫生、爱卫、宣传等部门对青年进行健康知识的教育;

2、组织参与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评估工作。

十三、区妇联

1、会同区卫生、爱卫、宣传等部门,结合青浦区“万户家庭学礼仪”系列学习活动,加强对妇女的健康教育。

2、组织参与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评估工作。

十四、区红十字会

负责推进“人人掌握救护技能”的活动。

十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建立、健全镇(街道)“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机构,形成组织管理网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在区有关部门指导下,广泛动员和认真组织辖区内各行政村和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负责辖区内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工作协调、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2、运用各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教育,全面推进“除陋习,践行公共道德”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普及健康知识的活动,提高农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加强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教育。

3、在区有关部门指导下,切实做好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建设、管理工作和巩固、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工作。在区有关部门指导下,切实做好农村急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全面实施“清洁家园”工程,结合创建、巩固市级卫生村和村容整洁达标建设评比活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积极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强农村除四害工作,控制有害生物密度,防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

5、在区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推进“千河整治”行动和“绿色人生”活动,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

6、在区有关部门指导下,切实做好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有关资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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